聚力扫黑除恶,预防校园欺凌

2023-02-08

  扫黑除恶 刻不容缓
  一提到“黑恶势力”
  大家肯定唯恐避之不及
  这样的一股势力
  是生长在社会的毒瘤
  不仅危及生命安全、破坏社会稳定
  还会给人们带来挥之不去的阴霾
  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所以——
                 
  扫黑除恶 中央部署
  2018年1月23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这是对黑恶势力进行的坚决“亮剑”
  2018年12月29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着重强调,提出:“ 要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分阶段、分领域地完善策略方法、调整主攻方向,保持强大攻势。要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 ‘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确保取得实效、长效。”
  

 

  

  扫黑除恶 人人参与
  黑恶势力,扰乱社会秩序
  侵害群众人身和财产权益
  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对黑恶势力必须坚决“亮剑”
  果断出击!
  同时
  也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
  那么什么是“黑”?什么是“恶”?
  发现涉黑涉恶行为如何举报?
  今天
  就用“一图秒懂”的方式
  带大家认识黑恶势力!
  

 

  

  

 

  

  

 

  

  

 

  

  深圳市扫黑除恶办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化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部署,按照全国扫黑办及省、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 2022 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分批接续深化重点行业整治”和全国扫黑办第四次扫黑除恶常态化推进会及省、市扫黑除恶常态化视频推进会相关要求,根据全国、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决定,利用一年左右时间,在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行业领域开展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重点
  1.在教育行业领域要重点打击利用未成年学生实施黑恶犯罪和校园霸凌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深化校园安全专项整顿成果,开展“护校安园”“扫黄打非”“反诈进校园”等行动,依法整治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行为。
  2.在金融放贷行业领域要重点打击“套路贷”、非法贷款、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行为。整治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违反管理规定为非法放贷提供金融服务和便利的行为,积极排查互联网信贷业务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切实加强互联网信贷业务风险防范和监管。
  3.在市场流通行业领域要重点打击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扰乱行业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处阻碍执法检查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市场流通领域乱象线上线下一体化治理,对网络传销、侵犯知识产权、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消除风险隐患。
  4.其他相关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行业领域乱象。
  二、相关事项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行业领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为违法犯罪充当“保护伞”的,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纪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2.全市政法机关、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持续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监管,坚决依法从严整治行业乱象,严肃查处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行业领域各类违法犯罪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3.欢迎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行业领域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坚决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对提供犯罪线索的,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举报线索协助破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举报人,将按照深圳市扫黑除恶斗争相关举报奖励办法,视情形给予2000-100000元的奖励。
  4.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家属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从严惩处;如涉及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与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乱象无直接关系的,请向相关监管部门反映。
  三、举报方式(市、区、各行各业)
  市扫黑除恶办 
  举报电话:0755-61822222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 
  市纪委监委
  举报电话:12388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8号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市委组织部
  举报电话:12380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18号市委大院前楼121室 
  市委宣传部
  举报电话:0755-88133504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18号市委大院前楼315室 
  市委网信办 
  举报电话:0755-88111710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同心路3号 
  市中级法院 
  举报电话:0755-86716334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安路45号 
  市检察院
  举报电话:12309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北路1008号 
  市教育局
  举报电话:0755-82661207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42号市教育局信访咨询服务中心
  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755-22222110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8号深圳市公安局违法犯罪有奖举报中心 
  市民政局
  举报电话:0755-25832106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一楼信访室 
  市司法局
  举报电话:0755-83055528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 
  市财政局
  举报电话:0755-83948199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深圳市财政局副楼1楼大厅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举报电话:0755-23965593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一楼信访大厅 
  市生态环境局
  举报电话:0755-83590648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桂花路保税区管理局大楼2楼市生态环境局信访室 
  市住房建设局
  举报电话:0755-83788218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 
  市交通运输局
  举报电话:0755-83165207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1702室 
  市水务局
  举报电话:0755-83071507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信访室 
  市商务局
  举报电话:0755-88101192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2楼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举报电话:0755-88102253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二楼办公室 
  市卫生健康委
  举报电话:0755-88113947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访大厅 
  市国资委
  举报电话:0755-83883747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一楼人民群众服务大厅 
  市市场监管局
  举报电话:0755-21519274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桂花路1号保税区管理局大楼225房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举报电话:0755-82538004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4062室(来信); 深圳市福田区花卉一路与花卉一街交叉口(来访) 
  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举报电话:0755-83915848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4号城管大厦
  市口岸办
  举报电话:0755-83394375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南路10号口岸指挥中心大厦市口岸办机关纪委
  市信访局
  举报电话:0755-88133227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同心路1号
  市前海管理局
  举报电话:0755-88105420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e站通服务中心(来信);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二路27号前海应急值班指挥中心(来访)
  深圳市国家安全局
  举报电话:12339
  深圳市税务局
  举报电话:0755-83777474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28号举报中心 
  深圳银保监局
  举报电话:12378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A区31楼 
  深圳市通信管理局
  举报电话:12381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2号奥林匹克大厦1803室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举报电话:0755-25590240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6号人民银行大厦 
  福田区
  举报电话:0755-82711080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委办公大楼2006室(区扫黑除恶办) 
  罗湖区
  举报电话:0755-22185900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21楼2114室(区扫黑除恶办) 
  盐田区
  举报电话:0755-25365365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128号档案馆317(区扫黑除恶办) 
  南山区
  举报电话:0755-26663611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2号(区扫黑除恶办)
  宝安区
  举报电话:0755-29998527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区扫黑除恶办)
  龙岗区
  举报电话:0755-28988131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号区政府院内(区扫黑除恶办)
  龙华区
  举报电话:0755-23332877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广场沿河路10号观湖文化艺术中心主楼三楼319室(区扫黑除恶办) 
  坪山区
  举报电话:0755-28314251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坪山区人民政府(区扫黑除恶办)
  光明区
  举报电话:0755-88211612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侨路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652B(区扫黑除恶办)
  大鹏新区
  举报电话:0755-28336530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区扫黑除恶办) 
  深汕特别合作区
  举报电话:0755-22101636
  来信来访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贞楼1栋103(区扫黑除恶办)
  来电来访时间:工作日09:00-12:00 14:00-18:00
  深圳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
  

 

  

  青葱岁月,菁菁校园;同窗情深,友谊绵绵。但有这么一小部分孩子因不成熟、不守规矩而欺凌同学,给被欺凌者留下难以抹去的阴影!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如何保护“少年的你”!
  

 

  

  一、校园欺凌的主要行为
  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上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下述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失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
  (1)肢体欺凌:通过肢体动作去恐吓、伤害他人,如暴力推搡、拳打脚踢、抢夺或勒索财物等。
  (2)言语欺凌:通过骚扰、辱骂性语言对他人进行伤害,如当面或背后羞辱、讥讽、嘲笑、诅咒、起外号等。
  (3)社交欺凌:故意离间破坏同学之间的关系,如散播谣言、暴露他人隐私、损毁他人形象、孤立排挤他人等。
  

 

  

  二、校园欺凌的高发阶段
  

 

  

  校园欺凌高发阶段
  (1)课间休息时间
  (2)午休时间
  (3)没有老师看管的活动时间
  (4)上下学途中
  

 

  

  校园欺凌高发区域
  (1)教室 
  (2)楼道 
  (3)学校厕所 
  (4)学校操场 
  (5)学生宿舍
  (6)校门及周边
  

 

  

  三、遭遇校园欺凌应该怎么做?
  (1)保持镇定。
  (2)求救,向路人呼救求助,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
  (3)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可以试着通过警示性的语言击退对方,或者通过有策略的谈话和借助环境来使自己摆脱困境。但是不要去激怒对方。
  (4)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解决。
  (5)不管遭遇了怎样的恐吓,都要告诉家长,不要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
  

 

  

  三、当孩子遭遇欺凌,家长应该怎么做?
  (1)教会孩子自尊自爱和自我保护。有些家长平时要求孩子一味顺从,打压孩子的自尊,这样容易导致孩子在学校成为被欺负的对象,如果事态超出孩子的应对能力,家长应采取行动,与学校和老师进行沟通。
  (2)鼓励孩子建立有益的人际关系。孤僻、不合群、人际交往能力差的孩子更容易遭受校园欺凌。家长要从小培养孩子和同伴建立善意、支持性的人际关系能力,这对校园欺凌的影响能产生缓冲作用。
  (3)冷静,最重要的是孩子。当孩子讲述欺凌发生的情形时,请保持冷静,很好地倾听并作出回应,让孩子知道这个情况是完全可以控制的。无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情,父母都会站在他这一边,支持他。
  (4)共情,先别追问过多细节。不要一味安慰孩子不要和同学计较,这可能让孩子误以为遭受欺凌是因为自身的问题,让他陷入更深的痛苦与自责。对孩子表达共情,向孩子传递这样的信号:他所描述的事情并不是成长过程中的“常态”,你对于他所遭受的对待非常痛心。
  (5)接纳,父母绝不抛弃你。孩子遭受欺凌后容易出现极端情绪,如对于人际关系异常抗拒,不愿意上学等,这个时候家长要宽容对待,因为孩子可能处于应激状态,不要对他产生二度伤害。
  (6)安抚,先平复孩子的情绪。孩子在极度没有安全感时更看重别人的关心,越早把情绪处理好,对孩子的伤害和日后的影响才能越小,这比起解决事情本身更重要。
  (7)感谢,你肯将事情讲出来,很勇敢。告诉孩子很感谢他有勇气告诉你这件事,同时向他说明,只有他愿意谈到这个事情,爸妈才有机会可以帮助他。比较有效的一种表达方式是:我知道你需要很大勇气告诉我这些,尽管这么艰难,你却依然愿意告诉我,谢谢你的信任。
  

 

  

  三、遭遇校园欺凌,学校应该怎么做?
  (1)救助为主:对于校园欺凌受害者,校方应立即组织医疗救助、心理干预、司法协助等。
  (2)适度惩戒:对校园欺凌的加害者,校方一定要通报其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绝不姑息,总体原则是确保教育挽救的宗旨,在法律的范围之内予以适当惩处。
  (3)快速反应:学校要及时关注学生动态,立刻开展救助工作,合理处置欺凌事件。
  (4)低调弥补:在处置过程中,校方要从受害人角度出发,多关注受害孩子、家长的利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客观回应社会关切。
  

 

  

  遭遇校园欺凌不能忍气吞声,要积极向学校和家长反应
  要勇敢地 说“不”,如果你一味退让、妥协、不吭声,只会让施暴者更变本加厉欺负你!
  

 

  

  

 

  

  来源:人民网 深圳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少年儿童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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